有关学院、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能力考核体系,保障培养质量,现就2026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毕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学院、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毕业考核小组,具体工作按《福建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能力考核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1)执行。
二、考核对象
2026年6月拟申请毕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硕士研究生;拟申请学位的在职博士生。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考核工作。
四、考核要求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项目,应结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相关要求,参照学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方案(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细化制定,并严格执行多站式考核。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项目设置,可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相关要求进行。
3.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应结合相应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培养要求进行。
五、成绩管理
毕业考核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至多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本批次不能申请毕业及学位,可在半年后再次申请参加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4月24日前,有关学院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毕业考核工作方案,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情况表》(见附件2、附件3),填报考核安排(请点击https://docs.qq.com/sheet/DRE5WWVpHR1NIdmFm?tab=000001),并将考核方案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5月20日前,各单位应完成考核工作。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考核成绩随毕业名单(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在职博士生考核成绩填写附件4(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汇总报送研究生院质量办。
(二)过程管理与监督
1.各单位应做好考核过程材料存档工作,包括学院、培养单位及各学科专业考核方案、考核评分表、考核录像等。
2.各单位应组织督导专家对毕业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考核过程规范有序。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督导组对考核工作进行巡查。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能力考核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2.福建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方案汇编(仅供参考)
3.福建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毕业考核情况表
4.福建医科大学2026年在职博士生专业实践工作能力考核成绩汇总表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