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各学院报送的2025年12月拟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研究生院根据《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修订)》(闽医大〔2022〕49号)(详见附件1),对其发表文章情况组织复审。现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2)予以反馈。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查看,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9日(周五)下午3点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上街校区行政楼C-323室。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107。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修订稿)》(闽医大〔2022〕49号).doc
附件2.2025年12月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文章审核情况表.pdf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