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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6月授学位批次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学位申请人:

2022年6月授学位批次论文答辩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详见《关于2022年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yjsy.fjmu.edu.cn/2022/0128/c2448a163033/page.htm),各环节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1.整理论文评阅书

目前我校送省外盲审的论文大部分评阅意见已返回,评阅意见书返回后实时更新,请及时到系统查询(具体认定结果详见附件1),请参加校级盲审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测试)”查询研究生本人评阅意见书,并自行下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每一份评阅书装订位置为页面左上角)。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需经学院(部)核对后加盖公章。

学位申请人应结合返回的每一份专家评阅意见逐条进行论文修改,并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论文评阅后)》,在办理论文答辩申请手续时上交学院(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时,需同时将修改后的论文以及修改说明提交答辩委员会审议;在论文答辩时,必须宣读评审意见和修改说明。

2.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送审合格(送审合格有效期为半年)方可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各单位答辩工作需在6月5日前完成。学校将组织“校院”两级督导组进行论文答辩督导。论文答辩其他要求参照《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2022〕18号)文件执行。研究生务必结合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逐条进行论文修改,并详细填写《福建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论文答辩后)》。

3.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需将答辩信息(答辩人员、时间、地点、程序安排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及时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

4.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需按照学籍档案材料清单逐项准备材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测试)提交学位申请。

5.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应对本批次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研究生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德智体情况、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核,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各环节材料清单及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关于2022年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yjsy.fjmu.edu.cn/2022/0128/c2448a163033/page.htm)

 

 

附件:

1.《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闽医大〔2022〕50号)

2.《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医大研院〔2022〕18号)

附件1.《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修订稿)》.doc附件2.《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稿).doc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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