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福建医科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医大〔2014〕190号)精神,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授予李翔等2人医学博士学位。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类型 |
1 | 1150102056 | 李翔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医学博士 |
2 | 1170102056 | 刘玥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医学博士 |
现予以公示三个月(时间: 2020 年8月19日-2020 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院或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反映。
研究生院电话:0591-22862663,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电话:0591-22862537。
福建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8月 19日